公司动态

债权人行使撤销条件是什么

作者:广州讨债公司 发布时间:2025-06-05点击:96
债权人行使撤销条件是什么

一、债权人行使撤销条件是什

债权人要想行使撤销权,那得满足一些条件。

首先,债务人得干了一些处分财产的事儿,像放弃自己的债权,或者无偿地把财产给转让出去之类的。这就好像一个人把自己的宝贝东西随随便便就给扔了或者送人了一样。

其次,这种处分财产的行为得损害到债权人的债权。啥意思?就是说因为债务人这么一折腾,他的财产变少,偿债的能力也就跟着下降,这就会影响到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就好比你本来能拿到的钱,结果因为债务人瞎搞给拿不回来了。

然后,债务人的处分行为得是无偿的,或者就算是有偿的,那也得是恶意的才行。要是债务人是好心好意的,而且价格也挺合理的,那可就不能撤销。举个例子,就像债务人甲,无缘无故就把自己的房产无偿转让给了乙,这样一来,甲就没办法偿还他欠债权人丙的钱。那这个时候,只要丙在知道了这事儿之后的规定期限内,就可以去法院请求撤销这个转让行为。

总之,债权人可不能随便就去行使撤销权,必须得严格按照这些条件来,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债权人撤销权行使有哪些限制

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存在多方面限制:

行使期限: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此规定旨在督促债权人及时行使权利,避免权利长期处于不稳定状态。

范围限制: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即债权人只能在自身债权额度内要求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不能超出债权范围过度干预债务人其他合法行为。

主观要件限制:对于债务人的有偿处分行为,如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等,需债务人及受让人存在恶意。债务人恶意是指其知道该行为会损害债权人利益;受让人恶意指其知道债务人行为有害于债权人债权,此时债权人才可行使撤销权。

三、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是多久

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有明确法律规定。根据《民法典》,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这一年的时间属于除斥期间,不

存在中止、中断的情形,期限届满不行使权利,撤销权即消灭。

同时,如果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债权人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也会消灭。五年的起算点是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此规定旨在督促债权人及时关注自身权益,避免因长期怠于行使权利导致法律关系长期处于不稳定状态。债权人应在上述规定期限内,通过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撤销债务人损害其债权的行为。

当探讨债权人行使撤销条件是什么时,其实背后还有不少关联要点。比如债权人成功行使撤销权后,财产的返还与分配问题就备受关注,到底该如何在众多债权人之间合理分配追回的财产。而且,在行使撤销权的过程中,费用承担也是关键,究竟由哪一方来承担这些费用呢。这些都是和债权人行使撤销条件紧密相关的。倘若你在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这些延伸问题上存在疑问,或是对具体操作仍有不解,不要迟疑,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新闻资讯